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
工信厅企业函〔2021〕88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:
根据《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》(工信部企业〔2016〕194号,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现就组织推荐2021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地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,由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。创业辅导师不再作为申报条件,辅导师名单及相应资质证明材料不再要求提供。
二、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《管理办法》的要求做好推荐工作。其中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推荐数量不超过6个,各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数量不超过4个。对超过报送数量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三、根据《管理办法》第十七条规定,示范基地每次公告有效期为三年。2018年公布的示范基地将于2021年12月31日失效,原示范基地可自愿重新申报。
四、请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1年6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、《推荐2021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》(见附件)、《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》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等纸质件(一式两份)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(中小企业局),全部材料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一并报送。
附件:推荐2021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
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
2021年4月23日
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来源: 新华社来源自: 中央政府网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(2024年7月31日)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、低碳化,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新理念新实践的重要标志,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,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,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内在要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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